刘军律师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.(曾在新疆万和律师事务所和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工作)现为北京市赢嘉律师事务所律师(合伙人)
.执业证号 W0120001114576
刘军律师自2005年起开始担任中国法网刑事版版主.并任该网站北京市刑事辩护律师服务中心主任(//www.cnlaw.net/lawyer/7048.htm)
刘军律师办理过的案件包括:民事.经济案件.行政.刑事案件.劳动争议案件.房地产案件.婚姻案件.著作权纠纷案件.交通事故案件及各类赔偿案件等. 刘军律师办案之余经常接受<天津日报>.<天津今晚报>,<人民法院报>等媒体的邀请为读者解答法律咨询.并在天津<法制纵横>栏目现场解答听众咨询.
刘军律师以一封给铁道部长的律师函而成为当时最具有影响的律师.刘军律师办理的一些案件也被全国媒体播放转载.如儿子杀父案.
在长期的办案工作中.刘军律师坚持;以事实为根据.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.仗义执言.不惧权贵.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.
QQ:527237880, MSN:liujunlaw@hotmail.com